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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万海律师:坚持无罪辩护 当事人终获无罪宣判
一、案情简介 1994年底,被告人李某新根据草场乡政府下达给本村94、95、96三年交纳乡中心小学危房维修集资款任务(三年合计174425.5元年均58141.5元),共收取本村各组农户应交纳的集资款33326.11元,于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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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万海律师:细心审查 “抢劫”变“盗窃”
一、基本案情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,被告人朱某建从京山到荆门市城区,持他人身份证住进荆门邮电宾馆406房间。次日凌晨,被告人朱某建趁同房旅客朱某国、李某贵熟睡之机,盗走朱某国西服口袋里的现